一、 复试人员
我中心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复试。已递交调剂申请未纳入名单的考生安排在第二批复试,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 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3月27日(周六)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3号浙江财经学院学渊楼四楼MBA中心
请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与资料提交
1.复试时间内须进行报考资格申请并查验以下证件:
a. 身份证原件;
b. 最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专升本必须同时提供大专及本科相关证书);
2.提交以下资料及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后上缴)
a.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个人信息表(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下载,贴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
b.最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专升本必须同时提供大专及本科相关证书复印件);
c.政审表 (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下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人事部门章);
d.体检表(如选择自行体检者请交体检表,要求详见 “ 五、体检”;如选择我校统一安排的体检者不需个人提交体检表)。
四、复试形式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复试总分200分,笔试、面试各100分;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政治:开卷(60分钟)。
参考内容:《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温家宝
2、面试
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考题作答(4分钟);考官提问环节(5分钟)
注:考生在前一位考生入场时抽取考题,提前准备,面试过程将进行有效记录。
3、时间安排
8:00——10:00 资格审查
10:30——11:30 笔试
13:30——17:30 面试
注:请准时前来报到,过时不候,资格审查结束后随机抽号进行面试分组排序。
五、体检
1.考生如选择自行体检,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检查内容: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考生如选择我校统一安排的体检请参见复试当天具体通知。
六、其它
1. 复试通知以本网站通知为准,中心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2请携带笔(黑色或蓝色水笔、钢笔);
3复试时不得使用任何包括手机、电子词典、电脑等电子设备;
4.其他事项详见复试当天下发的《浙江财经学院MBA复试及录取工作须知》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1—88922780、88922770,联系人:谢老师、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