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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MBA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2011-10-12 09:53来源: 点击数: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中期考核

11.1-11.13

学员进行自我鉴定,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中期考核表》,导师对学员的自我鉴定做出评价,并交至MBA中心。

11.14-11.25

班主任做思想鉴定,考核小组做出评价意见。

11.25-11.30

MBA中心做出审查意见。

11.30

学员阅读相关文献,结合自身实践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

12.1-12.10

学员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

12.11-12.18

MBA中心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开题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

12.19-12.25

学员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后交MBA中心。

12.26-12.31

MBA中心做出审查意见。

2012

2月中下旬

首次开题不合格者,2个月后进行二次开题。

论文审核

4月初

学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由中心进行格式及重复率审查。

预答辩

4.15

学员根据MBA中心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学位论文纸质5份,及《MBA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需经导师签署意见)。

5.1

MBA中心举行预答辩报告会,研究生作答辩报告,预答辩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

匿名送审

5.10

学员根据预答辩报告会上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并提交匿名评阅用论文2份及《MBA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需经导师签署送审意见)

5.11

MBA中心组织匿名送审,评阅学员学位论文,并反馈书面意见。

6.8

学员根据匿名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提交答辩用纸质论文5份,及《MBA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需经导师签署意见)。

6.17

MBA中心举行答辩报告会,研究生作答辩报告,答辩小组成员进行评议,给出答辩决议书。

6.20

学员根据答辩决议书进行修改,并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及其他学位授予所需材料。

学位评定

6.25

经校学位委员会评议推荐授予学位后,所有材料交教育部学位办审核。

学位授予

7

经教育部学位办审核,授予学位。

中期考核

20123.1-3.11

学员进行自我鉴定,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中期考核表》,导师对学员的自我鉴定做出评价,并交至MBA中心。

3.12-3.23

考核小组做出评价意见。

3.24-3.31

MBA中心做出审查意见。

3.31

学员阅读相关文献,结合自身实践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

4.1-4.10

学员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

4.11-4.15

MBA中心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开题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

4.16-4.22

学员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后交MBA中心。

4.23-4.30

MBA中心做出审查意见。

6月中下旬

首次开题不合格者,2个月后进行二次开题。

论文审核

8月下旬

学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由中心进行格式及重复率审查。

预答辩

9.10

学员根据MBA中心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学位论文纸质5份,及《MBA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需经导师签署意见)。

9月中

MBA中心举行预答辩报告会,研究生作答辩报告,预答辩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

匿名送审

9.31

学员根据预答辩报告会上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并提交匿名评阅用论文2份及《MBA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需经导师签署送审意见)

10

MBA中心组织匿名送审,评阅学员学位论文,并反馈书面意见。

11.10

学员根据匿名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提交答辩用纸质论文5份,及《MBA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需经导师签署意见)。

11月中

MBA中心举行答辩报告会,研究生作答辩报告,答辩小组成员进行评议,给出答辩决议书。

11.30

学员根据答辩决议书进行修改,并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及其他学位授予所需材料。

学位评定

12

经校学位委员会评议推荐授予学位后,所有材料交教育部学位办审核。

学位授予

20131

经教育部学位办审核,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