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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浙江财经学院2010年秋季MBA招生简章

2010-04-07 13:43来源: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在坚持通用办学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个性化、专业化发展的道路,突出体现财经特色,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富于创新和创业精神、具备战略意识和国际化视野、财经知识丰富的中高级应用型、专业型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向:

财务规划与控制、金融投资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企业运作管理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2年。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MBA教育中心同意,可以延长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时间从入学时起计算)。

采用不脱产教学。

四、学历学位

学员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按要求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五、招生名额

50名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报名方式

1.2010年我校MBA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首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地址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我校发布的相关公告。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还必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电子摄像与本人签字确认网报信息。

2.具体的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名点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八、初试

1.时间:2010年1月。

2.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3.科目: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九、复试

1.时间:2010年4月。

2.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为国家A类地区线。

3.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MBA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浙江财经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2010年复试公告为准。

十、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十一、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并须签订培养协议书。

十二、学习费用

4.8万元(含1500元教材费、资料费)

为考取我校的学员在读期间免费安排一次境外访学活动。

十三、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委托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十四、其它

1.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3.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MBA教育中心网站。

地 址:杭州文一西路83号学渊楼MBA教育中心

邮 编:310012

招生热线:0571-88922780 0571-88922789 0571-88922780(传真)

电子邮箱:mba@zufe.edu.cn

网 址:http://mba.zufe.edu.cn

十五、若教育部对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