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MBA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奖励办法》(浙财MBA〔2011〕5号文)的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1-2012学年MBA学习积极分子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
MBA学习积极分子、MBA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二、参评对象
2011级中在校学习满两个学期及以上的MBA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一)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并受处分者;
2.未能正常完成评奖年度内学习任务(包括重修、缓考、补考等)者;
3.不按规定时间注册且无正当理由者;
4.经批准休学的学生;
5.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毕业者;
6.有无故旷课行为者。
(二)学习积极分子参评具体条件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按班级所有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名评选,获奖人数为参评人数的10%。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
(三)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参评具体条件
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均可参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担任MBA联合会或其他社团负责人半年以上,热心社团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成功地组织过两次以上MBA学生活动;
2.担任班干部职务半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良好组织协调能力;
3.对外积极宣传、推广学校及MBA教育中心的形象与品牌,促进与其他学校、MBA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4.为学校、MBA教育中心、研究生联合会积极拓展交流与合作机会,争取社会资源做出突出贡献者;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由个人申报,班级或MBA 联合会选拔推荐产生候选人并上报MBA教育中心,候选人不得重复推荐,获奖人数为班级人数的10%左右。
六、表彰及奖励
由MBA教育中心发文表彰并对每位获奖者奖励人民币500元。
七、评选程序及日程
(一)2012.11.29-2012.12.7:个人申报、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二)2012.12.8-2012.12.14:班级推选、填写推荐意见;
(三)2012.12.15-2012.12.21:MBA教育中心审查、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
(四)2013.1.12:中心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如发现获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撤销其所获称号,追回已发奖金,并通报所在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571-8892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