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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春季毕业生信息采集的紧急通知

2012-04-16 10:21来源: 点击数:
各学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 2002年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像片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采集对象:
此次加急信息采集对象为2012年春季毕业生。请预计参加6月份答辩的学员于420日之前致电88922880老师处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预计年底或明年答辩的学员将另行组织,届时提前会具体通知。
拍摄时间、地点:
时间:426日下午3点至310
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99号新华社浙江分社主楼107
新华社浙江分社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
请学员提前十分钟自行抵达拍摄地点。
图像信息采集收费:
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 [2002]5号文件执行,每人次15元,提前统一交至邱老师处。
数据库工作流程:
拍摄前,学校核对好准确的"毕业生数据库" ,(见使用"毕业生数据库"采集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在采集后一周内,以电子文本形式(EXCELDBF格式均可),将已拍学生数据库发送至电子邮箱:zjuiia@163.com。邮件主题写明学校名称、拍摄时间及人数。务必完整、准确、一次性报送。学生图像信息成品由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以学校为单位装入"综合信息采集袋"(见附件二)内返回学校,各学校进行核查、勘误工作。采集工作全过程实施计算机管理,将确保拍摄学生数量进出一致,邮寄准确。
拍摄现场注意事项:
新华社信息采集中心将根据专业、班级分时段制定详细拍摄时间,根据文凭不同和毕业年份不同需用不同的储存卡拍摄。学生现场一律按照登记签名名单(学号先后顺序拍摄),没签名学生不能拍摄,签名的学生按序号拍摄,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后拍摄,由学校联系人负责现场检查。
 
                                        浙江财经学院MBA教育中心
                                              2012年4月16日